《泰国土地和建筑税法》于2020年颁布,适用于全泰国包括Phuket的房产业主。该法案减少了贫富差距,增加了赋税收入,为不动产提供了更有效的税收方式。
新法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:
基于财政部门确定的土地和建筑物价值进行更标准的计算,不同于过去基于当地确定的租金估价进行计算。
通过居民房产征收房产税,不同于过去的年度免征房产税,极大程度上扩大了潜在的计税基数。
根据房产用途,将每年12.5%的固定率更改为浮动率。
税收由各街道或区域主管部门进行管辖。
房产估定价值与当地土地局计算转让税所使用的估定价值相同,并且将定期对其进行更新,以反馈财政部门根据《财产评估法》(2019年)所设定的实际房产价值。房产估定价值有望上升,以如实反馈市场的实际价值。
资料来源:Geralt on Pixabay
根据《泰国土地和建筑物税法》规定,应征税房产包括土地、建筑和公寓。
部分免征税房产包括国有房产、外国政府驻泰大使馆和领事馆以及宗教建筑等。
居民房产免征税条件如下:
个人所拥有的土地和建筑物房产价值低于5000万泰铢
个人所拥有的建筑物(不包括土地和公寓)房产价值低于1000万泰铢。
请知悉,免征税条件仅适用于第一居住房产,不包括额外购买的居住房产。
资料来源: Nattanan23 on Pixabay
根据房产用途,税率计算可分为四个主要类别,截至2020年,最高税率如下:
农业用地为0.15%
住宅用地为0.30%
非农业或住宅用地为1.20%
闲置房产为1.20%(每三年增收0.3%,最多增收3%)。